恒行2公告
“每次一看到这个小区的单子,我都要提前规划好路线,这个小区不让外卖车辆进,保安还要进行检查,光进门就得耽误好几分钟。同样的用时,其他小区我都能直接骑到楼下了,甚至已经上楼了。”张枫抱怨道,刚送外卖时,这个小区送一个单子他得花十几分钟;如果顾客一次性点的东西比较多,拎着走那么远也实在费劲;电动车停在小区门外,还很容易丢餐。
首先,很多人在进行非法改装的时候会从更改发动机动力入手,但这样会行车方面有很大的隐患。如果改装大灯,换了灯泡不加透视镜,在会车时还会对对向驾驶人造成严重的影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有的驾驶人为了追求车子的轰鸣声,会采取增加机动车的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的方式,这将会造成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的影响。此外,还有驾驶人会私自更改车标,构成非法改动机动车外观的违法行为。还有可能加大、加宽轮胎,但这种行为会影响转向、制动、动力等系统,造成行驶过程中爆胎、轮毂脱落、断裂,引发车辆侧翻、失控。而拆掉原车保险杠,“安装大包围”组件等,则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一旦发生碰撞事故,驾驶人和车辆都可能受到严重的伤害。恒行2公告
2012年8月,韩国大成株式会社与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企业普莱克斯公司签署《承购协议》,第14.2条约定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等争议最终交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根据其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2013年2月,大成株式会社、普莱克斯公司以及大成广州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一)》,将大成株式会社在《承购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大成广州公司,大成株式会社对大成广州公司在《承购协议》合同期间内的义务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6年3月,大成株式会社、大成广州公司共同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庭认定普莱克斯公司违约并裁决其履行支付义务等。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程序中,普莱克斯公司向仲裁庭提出管辖权异议。仲裁庭于2017年7月作出管辖权决定,多数意见认为案涉仲裁条款约定的开庭地点为中国上海,仲裁地为新加坡,仲裁协议准据法为新加坡法,案涉仲裁条款在新加坡法下有效,并认定仲裁庭对案涉争议有管辖权。2017年8月,普莱克斯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庭对争议无管辖权。同月,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认为仲裁条款约定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上海仲裁应理解为仲裁地为新加坡。普莱克斯公司上诉至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2019年10月,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作出二审判决,认定第14.2条约定“在上海仲裁”表明仲裁地在上海,而不是新加坡,但就仲裁庭对争议是否有管辖权等其他争议问题不作认定。为此,仲裁庭出具《中止仲裁决定》,等待中国法院确认案涉仲裁条款的效力。2020年1月,大成株式会社、大成广州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案涉仲裁条款效力。恒行2公告
B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2日,股东为宋某、张某和杨某。张某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杨某为监事。2016年8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145513.2元。后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9月13日法院以B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作出终本执行裁定书。2020年7月7日,B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A公司起诉要求股东宋某、张某和杨某清偿前述判决项下B公司尚欠A公司的债务。庭审中,张某不认可B公司注销时的工商档案材料中所留存的《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其签字为本人所签,并申请笔迹鉴定。恒行2公告(撰稿:封霄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