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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卖方亿海公司与买方联顺公司洽谈交易,通过电邮及微信等电子通迅途径磋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双方就货物买卖要素初步达成一致后,亿海公司通过电邮向联顺公司发送了包含买卖交易基本要素的表格以及四份合同草案。联顺公司接收合同草案文本后对合同细节向亿海公司进行了回应,针对其中的三份合同草案分别提出卸货港、数量、滞期费的异议,但未对其中所载的仲裁条款提出异议。亿海公司进行相应修改并向联顺公司再次发送了合同草案。联顺公司收到后,回复“等公司审批流程走完后回签”,但其后并未回签。后联顺公司以双方未签署合同为由,认为合同未成立并拒绝接货。前述四份合同草案均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2020年6月,亿海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联顺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2021年5月作出仲裁裁决。亿海公司于2021年10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联顺公司则主张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且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违背内地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不予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均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本案应适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判断案涉仲裁裁决是否符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五条不予承认和执行条件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结合案涉买卖合同的磋商情况、合同加盖宏冠公司业务章已经具备一定的外观形式、合同约定了宏冠公司联系地址、宏冠公司银行账户收取付款等事实,该院认定艺术马赛克公司有理由相信刘某有权代表宏冠公司与其订立案涉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成立,且效力及于宏冠公司,宏冠公司关于双方不存在仲裁协议以及不应承认本案仲裁裁决的主张不能成立。该院据此裁定承认案涉外国仲裁裁决。利澳app下载链接
今年,更多突破想象的智能工厂或许将陆续面世。上海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智能工厂建设标准,今年将新建设70家市级智能工厂。聚焦重点产业,实施“智能工厂+”行动,促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供应链全环节的系统优化和全面提升,力争今年新建智能工厂中达到示范性(L3级)和标杆性(L4级)比例超70%,让智能制造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本报记者 裴龙翔)利澳app下载链接
保障粮食“颗粒归仓”“粒粒安全”,节粮减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链条长、范围广、环节多,必须加大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的科技投入力度,提升农业生产服务水平,形成全链条粮食减损的合力。2023年我国在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综合施策,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全国标准仓房完好仓容达到7亿吨;预计全年粮食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3万亿元,同比增长7%;农户储粮损失率降至2.9%,国有粮库储粮周期内综合损害率控制在1%以内。这一组组令人振奋的数据,标注出我国耕好“无形良田”的足迹,为守好大国粮仓,更好稳住国家粮食安全的“定海神针”发挥了重要作用。利澳app下载链接(撰稿:蔡巧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