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心的保库
范曾是我国知名画家、艺术家,《贾岛诗意》是他于1979年创作的人物水墨画。未经范曾允许,某公司在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爆!国画大师范曾画作〈贾岛诗意〉来了!!!》的文章,并将画作《贾岛诗意》制成NFT数字藏品,在其开发、运营的App上发行出售,发行数量为10000份,销售单价为39.9元,至诉讼时已售罄。
“每个月工资准时到账,大家心里很踏实。”一个安置房建设项目工地上,一名水电工这样说。这家承建企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实名制管理等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从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薪暖农民工”等专项服务行动,到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从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到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各地通过建平台、强机制、畅渠道,加大工作力度、出台真招实招,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加强跟踪和指导,建立定期会商、任务交办、跟踪评估、定点帮扶、成果推广等保障机制,强化试点全过程管理,因地制宜推进试点任务,提供常态化专家技术帮扶,注重发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积极性,引导试点单位在发展模式、管理措施、技术路径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知产法院解释称,某公司将画作《贾岛诗意》复制件上传至“某某元宇宙”App后台的服务器,形成了以服务器为物质载体的作品复制件,该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复制行为。由于该复制行为是某公司实施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必要步骤,此特殊情况下的复制行为,应当由信息网络传播权予以规制,无须再行适用复制权这一规制一般复制行为的权项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