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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面临一些挑战和压力,我认为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毕马威中国咨询首席战略官蔡伟表示,得益于服务业消费的提振、工业活动的改善以及制造业和基础设施投资的稳健增长,2023年中国经济表现超出预期。“预计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将略有放缓,而中国经济展现出韧性、实力和潜力,对全球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和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开创了新时代统战工作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以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内与国际相关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宏阔视野,围绕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统一战线百年发展史的智慧结晶和新时代统战工作实践的理论升华,是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全面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ssmao tv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并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平谷法院A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某1,工商登记股东分别为B公司(持股75%)、陈某(持股15%)、胡某(持股10%),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5年12月22日,以上出资均尚未实缴。韩某1任A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某任A公司监事。胡某表示其于2022年1月份去税务局为其公司购买发票时候发现无法购买,被告知其已经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但胡某称自己并未在工商登记材料上签字,系被韩某2冒用身份注册了A公司。故胡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胡某不具有A公司的股东身份;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监事的工商登记。庭审过程中,韩某2认可胡某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入职C公司(韩某2系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2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取得胡某的身份证信息用于注册成立A公司。韩某2认可其系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某未参与A公司的实际经营,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进行分红。法院经审理认为,实践中,工商登记材料中股东的签字由他人代签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且“代签”可以在被代签者明知或默认的情形下发生,并不等同于被“冒用”或“盗用身份”签名。本案中,胡某主张工商档案中委托书中签名均系伪造,并非胡某本人签字的意见,A公司的公司章程记载胡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亦附有胡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情况,足以形成胡某系A公司股东的外观。虽然韩某2出庭对胡某的上述主张予以认可,但是胡某与韩某2名下C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根据现有证据法院亦无法排除冒名之外的其他合理怀疑,仍不足以得出胡某系被冒用的唯一结论。故胡某主张撤销股东登记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ssmao tv
“四下基层”架起了领导干部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一方面,基层是党同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突出的矛盾问题也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另一方面,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冲在前、干在先,是我们党走向成功的关键,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四下基层”推动领导干部直面基层、深入基层,把基层作为服务群众的主战场,让“关键少数”牵住基层“牛鼻子”,让“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更加鲜明,势必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ssmao tv(撰稿:费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