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98711,COoM
2020年2月,卖方亿海公司与买方联顺公司洽谈交易,通过电邮及微信等电子通迅途径磋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双方就货物买卖要素初步达成一致后,亿海公司通过电邮向联顺公司发送了包含买卖交易基本要素的表格以及四份合同草案。联顺公司接收合同草案文本后对合同细节向亿海公司进行了回应,针对其中的三份合同草案分别提出卸货港、数量、滞期费的异议,但未对其中所载的仲裁条款提出异议。亿海公司进行相应修改并向联顺公司再次发送了合同草案。联顺公司收到后,回复“等公司审批流程走完后回签”,但其后并未回签。后联顺公司以双方未签署合同为由,认为合同未成立并拒绝接货。前述四份合同草案均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2020年6月,亿海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联顺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2021年5月作出仲裁裁决。亿海公司于2021年10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联顺公司则主张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且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违背内地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不予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除了兰州外,我们正携手山西、湖北、甘肃等多地高校开展合作,让应届毕业生在慈溪实习的同时,就地修完学分和毕业设计,实现学分互认,避免两地奔波,打通毕业生从实习到就业的‘最后一公里’。”慈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龚敏捷说。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是从中华大地长出来的现代化,是文明更新的结果而不是文明断裂的产物,这体现出一种基于文化生命体的全新文明观,一种以有机整体的和历史性的文明视野来看待和阐发中国式现代化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也阐明了作为一个独立文明的国家、民族如何实现现代化的一般原理。一个独立的社会文明是一个有机的文化生命体。任何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只能在自身原有的基础上“吐故纳新”、连续性发展,而不可能脱离、抛弃自己原有的“机体”进行一种断裂、突变式的发展。自古以来,我们都是一个建立在高度发展的文化、文教和文明的基础之上的独立“文化生命体”“文化共同体”,一个文化悠久广大、文脉赓续不断,因文聚合而成、以文而立、以文而治的文明国家和民族。可以说,中华民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作为最繁荣最强大的文明体屹立于世。那么,我们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文明体,其现代化的实现一定包含着文化、文明的现代化,其伟大复兴一定意味着造就“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和文明的复兴。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天贝公司在仲裁案件中的代理人杨某与仲裁员陈某曾在同一律师事务所工作。杨某担任某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期间,陈某及仲裁案件首席仲裁员均系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但某仲裁委员会官网页面上对杨某的仲裁员概况介绍中,并未显示其为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仲裁过程中亦未对其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情况进行过相应披露。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仲裁员应当自行向仲裁委员会披露并请求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案涉仲裁案件的仲裁过程中,陈某等人未按照仲裁规则披露其与天贝公司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回避权利的行使,属于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虽然某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称2018年4月召开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该委摇号确定,但因其拒绝向人民法院提供此次会议的会议记录,且目前在仲裁案件卷宗材料中并无有关摇号的相关记录,故不能排除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的杨某对此次讨论施加不当影响的合理怀疑。据此,该院裁定撤销某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述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