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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7月30日就开始下暴雨,到了第二天中午沟里开始涨水。一开始没有想到水会那么大,从发现涨水到水和屋子齐平,只有很短的时间,来不及跑出去了。这时上游冲下来很多沙石,还有树木、汽车什么的,堵住了门口那座桥的桥孔,洪水一下子就漫了上来,瞬间就冲垮了墙角。水最高时淹到房子的一半,临河的几间屋子也塌了,家里不少大件家具家电都没了,万幸的是人没事。当时也出不去,村里都成了一片泽国,后来等水渐渐退去才转移到对面的电站去。”
东方金诚高级分析师冯琳告诉第一财经,地方债的发行能够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保障等提供资金,起到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作用。尤其在当前土地市场下滑导致地方财政收支压力较大,以及对地方隐性债务的严监管导致城投新增融资受到约束的情况下,发行地方债更成为地方政府保持基建投资增速继续处于较高水平、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对冲房地产行业低迷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影响的重要途径。
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上,《绿色“一带一路”10周年创新理念与实践案例》成果正式亮相。该成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际合作中心指导,人民日报中国品牌发展研究院、中国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并纳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务实合作项目清单。该成果聚焦绿色能源、绿色基建、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绿色技术、绿色园区等领域,收录了来自多边机构、中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的18个项目案例,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现将18个案例分期摘编刊发,以飨读者。
本案仲裁裁决由乌兹别克斯坦仲裁机构作出,涉及中乌两国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在中方当事人加盖的印章为非经登记备案公章的情况下,办案法院结合合同的磋商、签订以及履行情况,认定外方当事人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由此确认中外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本案审结后,办案法院收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致谢信。本案体现了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国际公约的规定承认“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仲裁机构所作裁决、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司法立场,有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