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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建设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达人提到,“双高计划”建设之初,教育部就提出集中力量建成一批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对此,学校要充分重视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重要性,“研究平台既是校企合作的载体,也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载体,还是培养创新型学生的载体。我们应该对高层次的研究平台给予更多的关注,而不只是注重于数量。”
2022年7月,党中央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就是集中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概括为“十二个必须”,即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必须解决好人心和力量问题,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必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必须发挥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争取人心的作用,必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须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规律,必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十二个必须”是一个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既站在“两个大局”的高度明确了统一战线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本质要求和基本方针,又从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总目标出发,明确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任务和重点,谱写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发展新篇章。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均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本案应适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判断案涉仲裁裁决是否符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五条不予承认和执行条件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结合案涉买卖合同的磋商情况、合同加盖宏冠公司业务章已经具备一定的外观形式、合同约定了宏冠公司联系地址、宏冠公司银行账户收取付款等事实,该院认定艺术马赛克公司有理由相信刘某有权代表宏冠公司与其订立案涉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成立,且效力及于宏冠公司,宏冠公司关于双方不存在仲裁协议以及不应承认本案仲裁裁决的主张不能成立。该院据此裁定承认案涉外国仲裁裁决。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应当适用仲裁裁决地法律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诉争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成立进行审查。根据查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的规定和相关判例的观点,结合双方的过往交易背景,双方在意图缔结合同的磋商过程中交换了记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文本,虽然联顺公司并未主动向亿海公司发送合同文本,但就相应合同文本进行了回应,且未对仲裁条款提出异议。因此,即使双方最终并未一致签署该合同文本,基于仲裁协议效力的独立性原则,应当认定双方就四份合同草案所载的仲裁条款达成合意。该仲裁条款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合意提交仲裁”及“书面形式”要求,其合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不论双方是否形成合法有效的交易合同,均不影响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案涉纠纷系特定合同当事人间的争议,处理结果仅影响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的规定,裁定认可和执行案涉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