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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管理还要高度重视规范、安全,严防各类风险。安全原则必须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特别是涉及处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公众对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尤为关注,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只有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数据资产化才能可持续推进。
消息介绍,在“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布局下,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新星”产业全面发力。去年1-11月,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6%,位列全国第10。投资对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愈发强劲。去年,市级重点项目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投资目标。1-11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7%,排全国第12位,上升9位。2023年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迈上3.1万亿元新台阶,增长6%以上。
深化对民主本质属性的认识。之所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根本在于它彰显人民民主的价值原则并以完善制度和丰富实践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从价值理念上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从运行程序上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的全链条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是贯通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从制度安排上说,我们党坚持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注重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运行。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民主价值指引民主实践运行和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实践运行和民主制度建设促使民主价值落实落地,民主制度对民主价值和民主实践予以支撑和保障,民主价值、民主实践、民主制度实现有机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体现、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属性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月10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进行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B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2日,股东为宋某、张某和杨某。张某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杨某为监事。2016年8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B公司支付A公司货款145513.2元。后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9月13日法院以B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作出终本执行裁定书。2020年7月7日,B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A公司起诉要求股东宋某、张某和杨某清偿前述判决项下B公司尚欠A公司的债务。庭审中,张某不认可B公司注销时的工商档案材料中所留存的《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其签字为本人所签,并申请笔迹鉴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公司对B公司的债权经生效判决确认,现尚未清偿,法院对A公司主张的债权数额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B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上述规定,A公司主张B公司的股东宋某、张某和杨某等人对B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法院予以支持。张某主张前述工商材料中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其对公司注销并不知情,并申请笔迹鉴定。张某系B公司的经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从B公司注销至A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已经经过近一年时间,在此期间张某从未向有关部门主张过公司注销材料上签字非其所签等情况,故法院认为张某对于B公司注销知情且同意具有高度可信性,对于张某的笔迹鉴定申请,非证明本案待证事实的必要事项,法院不予准许。法官解析,依法进行清算系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各种清算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其中之一即为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即被注销,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中一个股东表示公司注销材料上签字非其本人所签,其对公司注销并不知情。办理工商登记虽是形式审查,但工商材料中签字并非本人所签存在多种可能性,不能仅以此认定相关股东不需承担责任,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综合判定股东对于公司注销等登记事宜是否知情认可。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