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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一起来公司的11个同学,很多人都觉得辛苦,选择了跳槽,只有我留了下来。但从长远看,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吴可佳说。在公司鼓励下,他在2022年取得了继续教育电气自动化本科文凭,公司还报销了学费。从2013年起,吴可佳也开始带徒,细数下来,一共带过40余名徒弟,其中技师5名、高级工10名、中级工20名,都成长为企业技术骨干。
在不少人的印象里,胡塞武装是一支以RPG-7火箭筒和AK-47步枪为主要武器的游击力量,更多是借助有利地形进行游击作战,在胡塞武装早期可以这样认为,但现在的胡塞武装已经是今非昔比,军事实力和作战能力上完全达到了“正规军”的水平。现在的胡塞武装不仅拥有人数众多的陆军,还有一定规模的空军和海军以及地对地导弹部队。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并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平谷法院A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某1,工商登记股东分别为B公司(持股75%)、陈某(持股15%)、胡某(持股10%),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5年12月22日,以上出资均尚未实缴。韩某1任A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某任A公司监事。胡某表示其于2022年1月份去税务局为其公司购买发票时候发现无法购买,被告知其已经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但胡某称自己并未在工商登记材料上签字,系被韩某2冒用身份注册了A公司。故胡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胡某不具有A公司的股东身份;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监事的工商登记。庭审过程中,韩某2认可胡某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入职C公司(韩某2系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2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取得胡某的身份证信息用于注册成立A公司。韩某2认可其系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某未参与A公司的实际经营,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进行分红。法院经审理认为,实践中,工商登记材料中股东的签字由他人代签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且“代签”可以在被代签者明知或默认的情形下发生,并不等同于被“冒用”或“盗用身份”签名。本案中,胡某主张工商档案中委托书中签名均系伪造,并非胡某本人签字的意见,A公司的公司章程记载胡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亦附有胡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情况,足以形成胡某系A公司股东的外观。虽然韩某2出庭对胡某的上述主张予以认可,但是胡某与韩某2名下C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根据现有证据法院亦无法排除冒名之外的其他合理怀疑,仍不足以得出胡某系被冒用的唯一结论。故胡某主张撤销股东登记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激发文旅消费更大的活力,需要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体验,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戴斌建议,各地要务实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问题,包括热门目的地、热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的预约难、入园难、停车难,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区和乡村旅游点的如厕难等影响游客体验和满意度的现实问题等,真正做到“游客有所盼,政府必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