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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保险公司以面积问题、技术问题等因素,对理赔额度提出了异议。“他们说丈量的面积超出实际土地面积,导致保单上面积过大,不能按照保单规定的金额进行理赔,但当时保单上的面积也是保险公司派人来丈量的,又不是凭空而来的。为什么我投保的时候按照401亩的面积交钱,理赔的时候就不按照这个面积算呢?”
深化对民主发展道路的认识。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我国发展民主,不照搬照抄别国民主模式,而是坚持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来设计和发展;不脱离发展和治理空谈民主,而是让民主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容和保障,成为社会进步的推进器。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取得巨大成功的事实充分表明,只有扎根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依托于本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才能走出适合自己的民主发展道路;只有适合自己的民主,才能不断发展完善,也最可靠最管用。我们党深化对民主发展模式的认识,深刻认识到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更加坚定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也倡导和支持各国自主选择本国的民主发展道路,共同推动人类民主事业不断进步。
颜吾佴认为,长征是中华民族不朽的史诗,长征对于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革命、对于新中国、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怎么说都不为过,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是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作为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征精神”在今天仍然焕发着不朽的生命力,始终是激励人们顽强奋斗、勇往直前的强大动力和宝贵财富。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月10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进行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 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平谷法院王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B公司系A公司股东。2021年4月,王某、A公司委托李某负责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职,并承诺在职期间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与代理法定代表人无关。2021年4月23日,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王某变更为李某,A公司的股东由王某、B公司变更为李某。后A公司被起诉并进入执行程序,李某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措施。故李某起诉要求将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王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A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在具有有效文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李某与王某达成协议,由李某担任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现李某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但其并未举证证明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内部自治程序,且依据工商登记李某为某公司持股比例100%的股东,故李某要求将A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某或其他人的诉讼请求,缺少事实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解析,司法实务中,受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屡见不鲜。“挂名”并非“冒名”,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自愿与他人达成的合意,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即使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亦需要承担,因已进行工商登记即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公司内部自治事项,即需要公司内部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形成决议。但在司法实务中,当“挂名”法定代表人起诉时,公司多已经失联或对于起诉不予理会,此时“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往往难以得到支持。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