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白菜
对仲裁案件的案外人如何给予救济是当前理论及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端解决机制,建立在当事人仲裁合意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约定的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就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商事纠纷作出仲裁裁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本案严格按照仲裁法的上述规定,明确案外人不具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同时提示案外人在裁决执行程序中的救济渠道。
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徐州是江苏经济第六城,2022年经济总量为8458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6593亿,增速为7%。从2021年开始,该市已连续三年将“万亿城市”的目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提出到2025年GDP超万亿,2022年将“跻身万亿级城市行列”列入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2023年称“锚定‘十四五’跻身万亿级城市行列不动摇”。
2018年4月,借款人孙飞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与出借人曾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孙某以其所有的不动产为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三方)》。两份合同均约定发生争议由担保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后该合同债权经三次转让,最终由升恪公司受让。升恪公司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某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1月作出裁决书。孙飞科技公司、孙某以其与升恪公司之间并未约定仲裁条款为由,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
创新“丰枯置换”电力互济示范模式。澜湄国家水电出力特性与中国受入省相似,项目将用电负荷特性与水电出力特性匹配程度高、对清洁电力需求大的粤港澳大湾区纳入调剂范围,通过更大范围的丰、枯水期“电量置换”,实现清洁能源优化配置。这一清洁电力利用的创新模式,将为促进更多的跨境电力互济起到重要示范作用,有助于依托电网互联深化区域电力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