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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中有丘壑,凿石堆山河。对党忠诚是具体的、实践的,与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是不可分的。应乐于担大义,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胸怀“国之大者”,埋头苦干实干;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淡泊名利,勤勉奉献;慎用手中权力,“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应勇于克险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接烫手山芋、钻矛盾窝。应善于挑重担,善作善成,像谷文昌那样拿出“不制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气魄,将灾害肆虐的荒岛变成粮果丰收的宝岛;像李保国那样使出“你的幸福我包了”的硬功,让群众过上富裕生活;像黄大年那样立下“振兴中华,乃吾辈之责”的壮志,为“巡天探地潜海”领域填补多项技术空白。
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突出强调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作用。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先后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尽管统一战线在不同时期担负的历史任务有所不同,团结联合的范围对象有所变化,采取的政策策略也有所区别,但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要求始终没有变,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法宝作用始终没有变。进入新时代,我们面临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党中央强调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党的中心任务和世情国情的发展变化,担负着更重要的使命。特别是统一战线处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前沿阵地,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上的作用更加重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某些重大变化,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强调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应运而生、顺势而成,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怎样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
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绿色发展高级别论坛上,《绿色“一带一路”10周年创新理念与实践案例》成果正式亮相。该成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际合作中心指导,人民日报中国品牌发展研究院、中国外文局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并纳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务实合作项目清单。该成果聚焦绿色能源、绿色基建、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绿色技术、绿色园区等领域,收录了来自多边机构、中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的18个项目案例,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现将18个案例分期摘编刊发,以飨读者。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并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平谷法院A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某1,工商登记股东分别为B公司(持股75%)、陈某(持股15%)、胡某(持股10%),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5年12月22日,以上出资均尚未实缴。韩某1任A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胡某任A公司监事。胡某表示其于2022年1月份去税务局为其公司购买发票时候发现无法购买,被告知其已经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但胡某称自己并未在工商登记材料上签字,系被韩某2冒用身份注册了A公司。故胡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胡某不具有A公司的股东身份;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A公司撤销胡某在A公司监事的工商登记。庭审过程中,韩某2认可胡某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入职C公司(韩某2系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某2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取得胡某的身份证信息用于注册成立A公司。韩某2认可其系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某未参与A公司的实际经营,未召开过股东会以及进行分红。法院经审理认为,实践中,工商登记材料中股东的签字由他人代签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且“代签”可以在被代签者明知或默认的情形下发生,并不等同于被“冒用”或“盗用身份”签名。本案中,胡某主张工商档案中委托书中签名均系伪造,并非胡某本人签字的意见,A公司的公司章程记载胡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工商登记材料中亦附有胡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情况,足以形成胡某系A公司股东的外观。虽然韩某2出庭对胡某的上述主张予以认可,但是胡某与韩某2名下C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根据现有证据法院亦无法排除冒名之外的其他合理怀疑,仍不足以得出胡某系被冒用的唯一结论。故胡某主张撤销股东登记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