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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转内销”,挑战不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卓贤分析,与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相比,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更困难。“无论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加工贸易企业‘两头在外’,品牌是国际品牌,需求在国际市场,销售渠道也受制于国际分销网络。订单化生产使其缺少自有品牌、专利,国内市场渠道不畅,不适应国内消费者需求,转向国内市场自然举步维艰。”卓贤说。
完善寄递网络体系。扎实推进“快递进村”,国家邮政局将组织开展快递进村情况普查,大力提升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大力推进“快递进厂”,聚焦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进一步发掘和培育入厂物流、智能仓储、供应链管理等快递服务先进制造业典型项目,带动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快递出海”。改造升级一批邮政国际寄递中心,鼓励寄递企业增开国际航线、扩大机队规模,提升跨境航空运输能力,加快境外快件分拨中心、地面网络和海外仓建设,不断完善国际寄递服务网络。
2020年2月,卖方亿海公司与买方联顺公司洽谈交易,通过电邮及微信等电子通迅途径磋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双方就货物买卖要素初步达成一致后,亿海公司通过电邮向联顺公司发送了包含买卖交易基本要素的表格以及四份合同草案。联顺公司接收合同草案文本后对合同细节向亿海公司进行了回应,针对其中的三份合同草案分别提出卸货港、数量、滞期费的异议,但未对其中所载的仲裁条款提出异议。亿海公司进行相应修改并向联顺公司再次发送了合同草案。联顺公司收到后,回复“等公司审批流程走完后回签”,但其后并未回签。后联顺公司以双方未签署合同为由,认为合同未成立并拒绝接货。前述四份合同草案均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2020年6月,亿海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联顺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2021年5月作出仲裁裁决。亿海公司于2021年10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联顺公司则主张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且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违背内地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不予认可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2023年4月,一则重磅消息轰动世界:在中方见证下,沙特、伊朗在北京签署联合声明,正式恢复中断7年之久的外交关系。国际社会高度评价这场“历史性和解”,纷纷“为中国外交点赞”。这是对话的胜利、和平的胜利,为通过对话协商化解国家间矛盾分歧树立了典范,是新时代中国扛起大国责任、成功推动政治解决国际热点难点问题的生动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