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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深圳在低空经济领域具备产业优势,发展低空经济可以帮助深圳开放更多的低空区域,从而为城市产业融合创造有利条件。开放更多空域,可以让无人机更加自由地飞行,从而丰富无人机应用,丰富低空经济生态。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与无人机企业展开更多合作,产学研协同将实现无人机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帮助深圳无人机产业做大做强。
业内人士指出,智慧社区大有可为,但其探索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各地在推进社区智慧化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智慧社区不够“智慧”、数据整合难度大、重复建设、居民参与感和获得感不强等。一方面,我国社区情况复杂,需要因地制宜,分类规划建设策略和重点,各类老旧小区要相继启动智慧化改造,新建社区也要开展智慧化提升;另一方面,智慧社区不仅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涉及家居、楼宇、安防、物业等多个系统,这就需要协调推进,直击堵点、突破难点,打通“数据孤岛”。
自“万名干警联万企”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高院联合省委统战部、民建甘肃省委会、省工商联共同推进,协调多方资源,分两批对市州法院督察巡查,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截至目前,已经审(执)结旧存案件7万余件,还开展法企共建、“法治体检”6500余次,减少企业遭遇纠纷的风险。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应当适用仲裁裁决地法律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诉争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成立进行审查。根据查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的规定和相关判例的观点,结合双方的过往交易背景,双方在意图缔结合同的磋商过程中交换了记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文本,虽然联顺公司并未主动向亿海公司发送合同文本,但就相应合同文本进行了回应,且未对仲裁条款提出异议。因此,即使双方最终并未一致签署该合同文本,基于仲裁协议效力的独立性原则,应当认定双方就四份合同草案所载的仲裁条款达成合意。该仲裁条款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合意提交仲裁”及“书面形式”要求,其合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不论双方是否形成合法有效的交易合同,均不影响该仲裁条款的效力。案涉纠纷系特定合同当事人间的争议,处理结果仅影响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的规定,裁定认可和执行案涉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