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8九游会登陆官网
截至起诉时,何女士签订的高端养老服务合同一年期限将近届满,鉴于该部分费用已交纳,四个女儿也均未在此期间近身照顾,故对该部分费用,应在扣除何女士有经济能力支付的部分后酌情予以支持。对于此后的赡养费数额,鉴于赡养费纠纷案件解决的是被赡养人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在子女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尽力为父母的晚年生活提供更优越的物质条件,但父母也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子女的经济负担,选择合适的养老方式。比如本案中,何女士若不选择居家养老,可考虑将房屋出租等,以减轻子女经济压力。综上,法院在充分考虑何女士的实际需求、经济情况以及可替代方案的前提下,结合子女的收入情况以及支付意愿,对何女士后续赡养费用予以酌定。
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开设的网店购买涉案包,并向被告支付相应的对价,被告交付涉案包,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辩称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但被告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委托合同的合意。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看,无论是了解商品情况,还是后期原告向被告反馈包有问题,被告从未向原告披露所谓卖家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被告也做出了保证正品的承诺。纵观整个交易过程,足以认定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经鉴定,涉案的包为伪,原告基于对被告的相信,使得其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已经构成欺诈。
何女士骨质疏松严重,体重只有60多斤,行动也有些不便。女儿们先后帮她聘请过几位保姆,但总是不如意。后来,何女士听说北京周边有一家高端养老院,居住环境舒适,配有医疗设施,服务人员专业。经过实地考察,何女士非常满意,当即决定入住。但这家养老院价格较昂贵,每个月基本费用在12000元左右,还要一次性预交一年的费用。何女士的积蓄和退休金不够,就找人垫钱、先住了进去。
李某与王某达成协议,由李某担任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现李某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但其并未举证证明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内部自治程序,且依据工商登记李某为某公司持股比例100%的股东,故李某要求将A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某或其他人的诉讼请求,缺少事实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