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360
“双高计划”建设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达人提到,“双高计划”建设之初,教育部就提出集中力量建成一批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对此,学校要充分重视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重要性,“研究平台既是校企合作的载体,也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载体,还是培养创新型学生的载体。我们应该对高层次的研究平台给予更多的关注,而不只是注重于数量。”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贷款纠纷频发,仲裁以其便捷、高效、保密的优势成为网贷平台公司青睐的争议解决方式。本案明确了未经合同相对人签字确认或明确表示同意的,“印章”及“手写”等形式仲裁条款无效。本案的审理有效提醒仲裁机构把好“入口关”,对于网络贷款纠纷仲裁案件,在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有义务审慎识别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合意,以保障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加快共建‘鱼米走廊’,聚焦渔业、稻米、热带果蔬、农资(化肥、农药、饲料),扩大两国间农产品贸易”“为实现‘鱼米走廊’目标,应重点开展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农业、农机、农技和人力资源等合作”“探讨在柬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数字农业交流合作”……为促进中柬农产品贸易、深化两国农业技术交流合作,两国政府达成多项共识。
2019年2月20日,申鑫公司与申花公司及其四名球员分别签署内容相同的《球员租借协议》,协议主要约定申鑫公司租借申花公司球员并支付租借费,并约定双方如有违约,呈报中国足协仲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年2月25日,申花公司与申鑫公司签署《培训合作协议》,约定了球员出场率及申花公司向申鑫公司支付奖励款的计算方法。因中国足球协会以申鑫公司自2020年起未在足协注册系统中注册为由,出具不予受理申鑫公司仲裁申请的决定,申鑫公司诉至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申花公司支付奖励款、违约金、律师费等。申花公司在一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球员租借协议》与《培训合作协议》为有机整体,支付奖励款是因球员租借而产生的纠纷,而《球员租借协议》约定违约交中国足协仲裁,故应驳回申鑫公司的起诉。一审法院以本案争议属于足协仲裁委受理范围为由裁定驳回申鑫公司的起诉。申鑫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